为什么要支持法官高薪?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叶竹盛
在理论上,法官要不要拿高薪的问题已经谈论过很多了,并且基本上达成了共识——— 法官的确要拿高薪。原因有很多,比如法官一般是社会中最优秀的人,法官的工作负担很重,法官需要和现实保持一定距离……总而言之,高薪是符合法官身份的应有待遇。在法治昌盛的国家或地区,法官高薪早已不只是理论上的共识,而是生活中的常识了。
但这个理论共识在中国远没有落实为生活常识,原因并不在于中国的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有不同认识,而在于广泛存在的一些现实顾虑。很多人可能会认为,“现阶段的法官还不配拿高薪”,因为他们还没有达到民意期待,贸然给法官高薪,可能会导致民意的强烈反对。
对普通民众而言,法官拿高薪其实是一个利人利己的事情,理应支持。目前中国一些法官的表现的确还不尽如人意,但法官高薪恰恰是一个提振法官素质的好策略。现实情况是,法律服务市场上法律专业人士的收入一路走高,假如法官薪酬长期徘徊在低位,很多年轻且优秀的法官,出于生活压力,往往会选择下海。法官流失不是想象中的未来,而是已经发生的现实。长此以往,中国法官的总体素质只会越来越差,或至少是难以根本提高。
假如我们对法官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又不能给法官更高收入,结果只会导致法官流失越来越严重。但假如我们给了法官更大收入,就能够更理直气壮地给法官提出更高要求了。一些有能力但心思不在业务上的法官很可能会担心失去高薪工作而更加投入工作。另外一些业务水平不够的法官,我们则可以正当地要求他们退居收入较低的司法辅助岗位。此外,还可以吸引一些优秀的法律人才补充到法官岗位。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会有高水平的公正判决,最终受损的还是指望着法官主持正义的普通人。
法官拿了高薪之后,或许还会有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很多人津津乐道的一件事是,域外一些法治国家的法官经常会判出巨额赔偿金,比如一个看球赛被飞来的球打断鼻梁的人都能拿到上千万美元赔偿。相比之下,中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中,大概几十条人命才比得上人家一条鼻梁骨。
一个悖论是,越没钱的人,越把钱当回事;越有钱的人却越任性。月收入只有几千块钱的法官,很难理解并支持一个冤案当事人提出的每月上万元的赔偿要求——— 你坐牢的收入怎么能比我当法官高?大概只有“视金钱如粪土”的法官才会作出巨额判决。什么样的法官才会如此“任性”?毫无疑问是高薪法官。
有些人可能会说,“谈钱就俗了”,法官是多么光荣的职业,应该用法治理想去激励他们,应该用职业伦理去约束他们。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一些职业的确是首先强调精神追求的。但是,很难找出什么职业能将职业尊荣和高收入分离开。医生、教授、律师,这些社会地位较高的职业,一般也是一个社会中收入较高的群体。
在法律上,钱其实并不是一个俗气的东西,它可以和精神维度上的东西相互“兑换”。你诽谤我了,赔钱!警察抓错人了,赔钱!法院判了冤案了,赔钱!你让我精神受折磨了,赔钱!所以国外一些巨额判决,多数是赔偿精神损失,而不是直接损失。有了这些判决,人们就能最直观地感受到,原来人的尊严这么值钱。
人把自己当回事了,别人才会把你当回事。我预计,拿着高薪的法官会更把自己当回事,因此别人也会更拿法官当回事,法官又会反过来把所有人当回事。这不就是法治应有的常态吗?当然,有些人可能不太愿意拿法官当回事,因此他们会千方百计不让法官把自己当回事。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